《东京新闻》援引中国媒体2月2日的报道称,中国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新华社说,这项即将于3月1日生效的条例将进一步增加政府的透明度。
路透社报道称,中国的国家保密法非常模糊不清,它涵盖的内容从每年被处决犯人人数到工业统计数据,甚至是污染数据以及任何可追溯定义为国家机密的信息。
2009年,国际矿业巨头力拓集团的一名澳大利亚籍雇员和他的几名中国同事因“窃取国家机密罪”被拘捕,引起全球关注。
报道说,中国政府受到越来越多的来自国内老百姓的压力,要求信息更加公开,尤其是在例如环境等敏感问题上,因为环境与国家秘密没有明显的联系。
批评人士说,中国官员,尤其是地方官员经常使用国家保密法阻止诸如暴力执法或环境污染等令人尴尬的问题被上报给更高级别的官员。
报道指出,新的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部门“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
然而,路透社称,与定义含糊的国家保密法一样,新的实施条例并未解释什么样的公开事项不得被称作国家秘密。新的条例只规定“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报道称,由于国家秘密本身定义模糊以及保密事项范围调整的随意性,批评人士质疑新的实施条例能在多大程度上维护中国民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