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当家庭遇到困难时,许多军人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该团政治处主任陈强锋说:“身后顾虑重重,怎能轻装上阵?必须想办法帮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陈主任介绍,今年该团按照北京军区《关于解决当前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意见》,设立了特困救助基金,并与新兵家庭所在地人武部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协调地方政府为他们排忧解难。
“但这个负担不该完全由部队背,部队想背也背不起!”调研中,一些带兵人直言不讳地说:“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从完善军人家庭救助机制做起。”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对军人家庭的优待,执行的是2011年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二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然而,这一规定只是原则性和概念性的,不够具体也缺乏刚性,如何兑现要看各地政府自定的政策。由于地域差别,同一个班的战友,家庭享受的优待差别就很大。对此,不少官兵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顶层设计,将优待的标准细化、完善。
还有人建议:目前的法规中直接保护军人权益的多,针对军人家庭的优待政策少,以新出台的《军人保险法》为例,能否把军人家庭也纳入其中,让军属也受益?
调研中,记者也得知不少好消息:北京昌平区为家庭困难官兵建立了救助基金,最高额度达20万元;多个省市出台政策,为军人困难家庭减免税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