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在香港民主问题上,最没有发言权的就是狗娘养的英国殖民主义者。在英国租借香港期间,英国人给过香港同胞民主吗?没有。英国殖民者给予香港的,完全是殖民地统治。香港由谁作港督,香港人无权置喙,完全有英国人说了算;香港的警察不叫香港警察,而叫皇家警察——也就是英国国王家的警察。
香港的主要司局处,都由红发绿眼的鬼子把持,香港人只能做仆从。现在,香港回归中国已经超过16周年,香港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大框架下,保持繁荣稳定,且正获得日益广泛的民主生活。正如梁振英所说,普选行政长官是《基本法》订定的最终目标。“普选”这两个字,并没有在《中英联合声明》中出现,英国政府并没有在1984年签署的《联合声明》中提及“普选行政长官”。当时的写法是,行政长官由协商或选举产生。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大英帝国又有什么资格和脸面对中国香港指手画脚、侈谈民主呢?我认为,大英帝国在香港问题上需要作的,不是指手画脚,而是忏悔和自责。看看今天的香港民主,再看看昔日的殖民统治,殖民者难道不应该感到害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