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用多猜测,梅孟之恋的发生,虽然当事人特殊情况种种,也总不外乎两情相悦、两性相吸而已。对艺术的共同的热爱与追求,两人同台演戏配合默契,台下互相倾慕对方的才华,经常交流艺术,如此产生感情,是再自然不过的了。
1926年8月28日的《北洋画报》上,“傲翁”又撰文说:“小冬听从记者意见,决定嫁,新郎不是阔佬,也不是督军省长之类,而是梅兰芳。”当天的《北洋画报》上还刊发了梅、孟各一张照片,照片下的文字分别是“将娶孟小冬之梅兰芳(戏装)”、“将嫁梅兰芳之孟小冬(旗装)”。这可能是媒体最早一次对梅孟恋情作肯定报道。次年2月,梅孟双双相偕从上海返回北京,梅孟关系似乎得到了证实。总之,梅兰芳与孟小冬的新屋设于东城内务部街的一条小巷内。
梅孟之恋虽因他二人在世人眼中特别般配而被称颂一时,却终未能长久。之中原由众说纷纭,最富戏剧性色彩的当属收录在《京剧见闻录》中的一篇文章,据说作者曾与梅兰芳交谊深厚。他这样写道:“当时梅跟孟小冬恋爱上了,许多人都认为非常理想,但梅太太福芝芳不同意,跟梅共事的朋友们亦不同意。后来梅的祖老太太去世,孟小冬要回来戴孝,结果办不到,小冬觉得非常丢脸,从此不愿再见梅。有一天夜里,正下大雨,梅赶到小冬家,小冬竟不肯开门,梅在雨中站立了一夜,才怅然离去。所以二人断绝来往,主动在孟。”
又有人说两人分手是因为震惊京城的一桩“血案”。
关于这件事,当时京、津大小报刊纷纷在显要位置予以报道,天津《大公报》的标题是:“诈财杀人巨案”;北京《晨报》的标题为:“北京空前大绑票案,单枪匹马欲劫梅兰芳,冯耿光宅中之大惨剧”,更几乎用了整幅版面,详细报道事件经过;《北洋画报》配以罪犯被枭首的相片……
这件案件,因为它的轰动效应,给梅兰芳与孟小冬带来了很大影响,有人甚至将他二人的日后仳离,也归结于此,因为福芝芳说了句,“大爷的命要紧”,使梅兰芳痛下决心离开孟小冬,回到福芝芳身边去。而孟小冬,在事过6年之后,还在为此遭人诟詈,以至气得在报上刊登启事,洗刷自己,警告他人。
这桩案件的过程虽然有些离奇,可是就案件本身来说并不复杂,警方不仅当场将罪犯击毙,案件也很快处理完毕。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案件,却又因了不为人知的缘故,竟变得扑朔迷离。
这桩“血案”的真凶到底是谁,迄今仍有两个版本,令人难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