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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的传奇姐弟恋 临终对丈夫说:你太苦了!

2014-06-05 16:50:02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陈明,丁玲丈夫,原名陈芝祥,江西鄱阳县人。1937年5月,20岁的陈明风华正茂,奔赴延安成为抗大十三队的学员,不久结识了当时已是著名作家的丁玲,那一年丁玲33岁。

  我和丁玲是1942年在蓝家坪文抗结婚的。我们结婚没有张扬,没有请客。我与丁玲的结合,有些朋友对我们的关系能否长久表示担心。我知道,自己不应该也不可能再有变化,丁玲是值得我用我的一生去爱的。我欣赏她的为人,她在西战团的工作,她一生的创作,我希望她能不断取得成功。她是个热情、正义、直率的好人,她并不总是那种男性化的风风火火,她也有女性妩媚的一面。

  结婚后,我们没打算再要孩子,怕妨碍工作。我对丁玲说,我没有当过爸爸,也当不好这个角色。在孩子问题上,我的观念是不顺从封建传统的,我对祖林、祖慧视若己出。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从生活中长出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各解放区迅速开展了土地制度改革运动。我们也积极要求参加农村的土地改革,来到晋察冀边区。

  在辛庄的时候,我们住在一家地主的院子里,主人住在朝南的北屋,夏天门口挂着竹帘。我们在南屋坐着,见大门进来一个女孩子,十五六岁的样子,看上去很活泼,穿着一身很薄的花洋布衣服,经过我们的门口往上屋跑过去。丁玲立即抓住了这个人物的形象。她很快想到,这样的小姑娘在土改中将会是个什么样的角色?应该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是斗争,是团结,是教育,是不管不问?这就是后来《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中的黑妮。

  东八里靠近铁路,在那里,人们告诉我们,某某是富农。是不是富农,我们就看他家有几亩地,雇没雇人,自己劳不劳动。如果他自己劳动,就是富农而不是地主,我们就叫他到台上表态献地。他踏着双破鞋,衣服也不整齐,走上台,把裤带解下来给大家看,裤带都是断绳子接起来的。我们一看,觉得他生活这么苦,不能算富农,不能把他推到对立面去,小说中也以这个人物作为原型。

  我们到的第三个村子,是河北涿鹿县的温泉屯(《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中叫暖水屯),这个村子的土改是由我们做主,所以在这里呆的时间比前两个村子要长些。分浮财时,我们要求村干部要谦让,把好房子、好地分给最贫苦的农民。

  在涿鹿县,我遇见两个土改干部,觉得他们夸夸其谈,空话连篇,干不了多少实际工作。《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了一个开了6个钟头的会,从中可以看到这一类人的影子。小说中的文采,周扬说这个人物写的是他。文采是上海大夏大学的学生,周扬也是大夏出来的,似乎有周扬那么一点作风,但不完全是他,或者主要方面不像是他。丁玲也没有把文采写得不可救药,认为也是应该到群众中去接受教育。

  我们认为土改不仅是农民物质上的翻身,做了土地的主人,更重要的是翻心,翻身不翻心,土改成果就不会巩固。这就是为什么丁玲离开石家庄以后,还打算写《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续篇《在严寒的日子里》,写经过土改后的农民怎么样根据土改的经验,在与国民党斗争中逐渐成长起来的写作动机。

  丁玲就在这时开始创作《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时间大约在1946年的11月初。我在屋子里砌了一个火炉,这样丁玲写作时,后背还可以靠着火炉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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