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曹魏“大部制”改革的是开国皇帝曹丕(魏文帝),曹丕扩大了尚书台的行政职能和内部结构,其下设立了吏部尚书、左民尚书、客曹尚书、五兵尚书、度支尚书、祠部尚书等“六官”,地方上还有派出机构“行台”;同时,精减尚书台下属职官,将东汉时34种尚书郎(又称“郎曹”)合并为23个(后增至25个),分属六官。
曹丕的“大部制”改革另一个突出特点,是设置“中书监”。中书,最早叫中尚书,由汉武帝所设,地位很低,与“中丞相”由来一样,也是因由中人宦官(太监)担任。中书监负责为皇帝草诏谋议,因机构设于内宫省禁之内,故称“中书省”,“省”由此也成了古代官署名。加上由服务于皇帝的部门侍中寺改来的“门下省”,中央权力中枢出现了“三省”制度。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制与“三省六官”制并存,朝中有两套行政体系,导致机构重叠,职责混乱。为此,司马炎(晋武帝)代魏建晋后,于太康年间曾就“大部制”改革进行过辩论。就两套行政系统的整合撤并,朝臣各方各执一词。以司空裴秀为代表的保守派占大多数,坚持维护“三公九卿”政体,还行政权于诸卿;以秘书监荀勖为代表的改革派则认为,“设官分职,委事责成……九寺可并于尚书”,主张新政。可以说,曹丕的“大部制”改革,为后来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奠定了基础。
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 “九寺”降格降级
隋唐的“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行政级别相当,但功能各异。隋朝规定,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这样三省相互牵制、监督。三省长官实为“宰相”,都参加朝廷最高层决策会议,各对皇帝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