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庆钰表示,涉黑组织与当地权力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官、黑相互勾结,各自出力、各取所需互惠互利。这种关系网稳定并交错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
随着各地涉黑头目被绳之以法,背后“保护伞”也都被另案惩处,重刑之下可以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的苗头。
专家观点需以法律手段“以毒攻毒”
马庆钰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涉黑团伙的勾当本质上都是对权力、经济、社会资源的垄断。
原本正常的资源配置要通过公权力、社会分配以及市场的良性调节。但是为了抢夺资源,便出现了一些组织性组织,管理不规范,甚至用非法制的方式进行垄断。“如果不能顺利垄断牟利,就想要一手遮天,就会使用灰色甚至黑色地下的方式,这与政府的市场、法制都是对立的。”马庆钰称。
此外,马庆钰表示,很多时候黑腐相连,国家现在的反腐力度空前,这对打黑也无疑是好事,已经不只是抓“小苍蝇”的小打小闹了,手伸向了更高级别的黑腐势力。马庆钰称,要彻底端掉黑社团有两种途径,首先是要使用特殊的、强有力的方式进行整顿。
同时,如果地方官员选举方式能够完善,也可以让“保护伞们无法扎稳根基”。
打破这种局面并不是短期内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常态化以后,更需要在法律下的强势手段“以毒攻毒”。
打黑应从“保护伞”反腐入手
着名刑辩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委员莫少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很多情况下并不是司法程序上无法定罪,让涉黑势力一次次逃脱,而是地方保护伞太过强大,“有时位居高位的官员发话,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此,如果能够从“保护伞”反腐入手,将会端掉更多的涉黑团伙。“这就是所谓的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此外,莫少平称,除了对保护伞打击力度还不够大,我国目前法律上对“涉黑”的划定还存在瑕疵,这也使得打黑困难重重。“倘不能挖出背后的保护伞,就不能彻底铲除黑恶滋长的社会土壤,黑恶势力就会如野草,春风吹又生”。
莫少平表示,作为一级组织一级政权,对黑恶组织不应漠然置之,以至于眼看着其日益坐大。应对其“从小抓起”,斩毒根于萌发之时。不能放任黑恶组织肆意挑战社会公正,挑衅政府权威。近年来打黑反腐力度也在加强。但同时也要避免运动式反腐、选择性打黑,应当在健全的法律规定下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