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由于原告苏某年老体弱无法出席庭审,其三儿子李某强作为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据李某强介绍,苏某是海南省东方市感城镇人,先后生育有8名子女,其丈夫于2006年去世。1998年,苏某被检查出患有脑血栓,虽然花费十几万救活,但仍然落下后遗症,至今仍需断断续续就医诊治,身体每况愈下。
被告李某文是苏某的大儿子,从部队转业后定居佛山,从2007年开始,李某文不曾回家看望过母亲苏某,一晃已过7年。
“父母含辛茹苦供他读书,将其培养成才,现在他功成名就了,却置老母亲不顾,即便是逢年过节,他也没有回家一次。”庭上,三儿子李某强将对大哥回家的长年期盼,转化成对大哥不孝行为的控诉。
●辩解 无硬性规定过年要回家
面对指责,李某文表示,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逢年过节要回家,“况且我也没有时间”。
“母亲活不了多久了,过去的事情都过去,我们起诉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大哥你有空回家看看母亲,给父亲坟头上炷香,给点钱母亲做生活费,不要她过得那么可怜。”面对大哥的冷漠无情,李某强显得情绪十分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