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称,一个合格法官应当具备公正、高效、智慧等素质,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一手好厨艺也应当是法官必备的素质之一。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4月21日报道,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为法庭干警做好饭不但能够增强团队凝聚力,还能避免法庭人员被当事人请去吃饭。
据报道,张立勇在法院调研时说:“法庭庭长必须学会做饭,还要会炒几个菜,今后这项工作要纳入考核。”“如果恰好当事人请客,可能就出去吃人家的了,这事关法院形象,还有腐败之嫌,都是隐患。”
张立勇认为,午饭能够保障工作人员下午的良好工作状态,因而很重要,“中午饭吃不好,下午工作就不可能干好;中午饭吃不好,大家就不会坚守岗位。”
报道称,这些言论似乎意味着法庭庭长在繁重的工作之余还要为自己和下属烧菜,这一消息随后成为内地微博圈的热议话题。
一些网友说:“这是什么样的标准?”
一名网友不无讽刺地建议法官们在上岗前先去学烹饪考个证书。
据《河南法制报》报道,3月31日到4月1日,张立勇到5个基层法院和4个法庭调研指导。
报道称,在调研法庭工作时,除了查看干警办公室、审判庭、调解室、合议室、当事人休息室等基本配置之外,张立勇特别关注的是小菜园里的蔬菜长得旺不旺、法庭里做的饭菜香不香。
河南省高院在一份声明中说,张立勇在每一个法庭都坚持走进小厨房,详细询问、仔细检查他们必备生活用品的配备情况。
张立勇发表有关下厨的看法后,法庭庭长邀请张立勇等河南高院工作人员下次来尝尝手艺。
据报道,基层法院对这一提议反响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