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类案件中,原告赠送被告礼物,原告很难举证证实被告实际收取了礼物。至于两人交往过程中,开房、吃饭、旅游支出,即使原告提供了发票,也很难举证实际花费在被告身上。多数被告对于原告的主张也均不予确认。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存在着较大的诉讼风险。比如老林,没有任何证据证实曾经购买过4只金戒指、1只金手镯、2条金手链、1条金项链并赠送给对方,也无证据证实曾将15000元支付给对方。
至于阿明,他提出的多项诉讼请求里面,有证据证实实际支出的仅仅是几张开房的押金(每张押金数额均为10元)及发票。
结果
原告大多撤诉或者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海珠区法院民一庭的隋群法官指出,在无书面约定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在法律上情侣之间的这种行为视为赠与,一旦双方终止恋爱关系,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对方返还。
隋群法官说,除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属;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类案件中,原告即使有证据证实确实赠与了被告财物,其撤销赠与的权利亦必须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才能得到支持。
这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大多为原告撤诉或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有些案件因诉讼标的金额较小,碍于面子当事人经常会选择撤诉。如小杜案件中,作为原告在开庭当天并未出庭,被告也未到庭,经法官电话询问原告小杜,小杜表示不就此事起诉被告了,向法院申请撤诉。
有些案件当事人,因与对方斗气则坚持要拿到判决讨个说法。比如老林、阿明案件,均表示难以咽下这口气,拒绝撤诉或调解,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老林、阿明均提起上诉,目前这两个案件正在二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