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引诱学生赊账
记者就此事采访文笔小学负责人,对方称,得知商店示众孩子名字催债的事情后,学校要求商店立即撤下黑板。昨日,学校方面已经召开班会,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消费观。
至于此事细节,负责人称学校方面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不方便透露。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秋建认为,商店方面用“示众”方式向孩子催债,有失妥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0岁以下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商店与孩子进行超出其认知范围的买卖,需要孩子的监护人同意,否则买卖是无效的。至于由此造成的损失,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