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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官员报销13万美容费被诉贪污获刑10年

2014-06-07 21:45:53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花13万元做美容,然后以会议费、稿酬等方式公款报销,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动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办公厅原副主任曹淑杰被北京高院终审...

  花13万元做美容,然后以会议费、稿酬等方式公款报销,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动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办公厅原副主任曹淑杰被北京高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刑10年。

  报销分会议费和稿酬两种方式

  2013年,57岁的曹淑杰因涉嫌贪污罪被提起公诉。

  曹淑杰报销个人费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据人社部办公厅原副主任兼下属社会保障能力中心主任平某的证言,能力中心本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以办会、办班为营利项目,靠部里到能力中心办会办班来支持。在案证据显示,一般会务承办人在给各司局会务做预算时会多做出一些天数和人数,后者的财务就会多付中心一些会议费,事后再找点餐票、住宿费或者办公用品的发票来平账。

  至于稿酬的部分,则主要是跟2003年左右劳动出版社一编室与劳动部办公厅合作出版的《领导干部社会保障知识读本》有关。据劳动出版社总编室主任的证言,该书由办公厅组织编写,署名劳动部,属于公务行为,所以稿酬应该支付给办公厅,大约100万元。可是2008年,部里负责对接此事的曹淑杰提出来,为了少缴税,让把以后产生的稿酬先留在出版社,以后办公厅有一些发票拿到出版社报销。

  至此,曹淑杰有了两个凭发票报销的渠道。

  辩称部分报销实为“平摊招待费”

  到案后,曹淑杰很快就做出了有罪供述。不过其辩解称,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干部来北京,部里虽然也有招待费,但通常都不够用。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自己做美容的地方能开“办公用品”等发票,于是日后因公在商场购买物品但又没法开具发票的,她就用个人消费的发票报销了,这样做也是“为了平摊部里的一些招待费”。

  此前二中院一审认为,曹淑杰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之后,曹淑杰上诉,近日北京高院宣布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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