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抢劫3起强奸六旬老人
2012年8月29日夜是崔明最疯狂的一晚,他先携带刀具、手电筒等工具来到村民陈桂花家中抢劫。陈桂花今年已经64岁了,根本没有反抗能力,崔明顺利抢走了190元钱。终于抢劫得手的崔明,又来到附近村民王英家中,王英今年已经70岁了,更是毫无抵抗能力,很快被崔明控制住,他用刀威胁老人交出钱来,否则就要了老人的命,老人只好拿出家里的440元钱交给他,崔明这才罢手。
已经连续两次抢劫得手的崔明,此时更加丧心病狂。在从王英老人家里出来后,他又来到刚刚被他抢劫完的陈桂花老人家中,将64岁的陈桂花老人两次强奸。原本只是小偷小摸的崔明此时已经完全泯灭人性。随着崔明作案次数的增多,警方接到多位受害人报警。2012年9月,崔明被淮安区警方逮捕。
近日,淮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违背妇女意志,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判决崔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