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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释后干起“老本行”4个月盗窃14起
崔明今年41岁,从1995年开始就因盗窃罪先后4次获刑,2012年3月20日刚刚刑满释放的他不思悔改,随即又干起了“老本行”,先后在淮安区的多个乡镇盗窃14起。
2012年4月的一天,刚出狱的崔明手头又紧了,多年的盗窃经历,已经让他习惯了这种不劳而获的来钱方式。这天晚上,崔明来到淮安区一个村子,撬锁、入室、盗窃,一切都和以往没什么区别。这次“收获”颇丰,共窃得人民币4000元,临走时还顺走了两包苏烟。
崔明盗窃所得的4000元钱很快又花完了,5月份的一个晚上,他又来到淮安区另一个村盗窃,这次没有上次的“好运气”,只偷到20元钱。村民家里通常不会放巨额的现金在家,于是他又转变方向,“没钱偷,可以顺东西啊。”在之后的四个月内,大到电视机、电动车,小到棉被、废铁、电扇他通通不放过,总共盗窃了14家,被盗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118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