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8日,在腾冲县监察局、县政府采购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的全程参与下,腾冲县教育局《新华字典》采购项目在具有教材发行资质的腾冲县新华书店和县邮政局之间开标,新华书店以投标总价1253265.70元负于邮政局989989.74元的投标总标价。2月5日,腾冲县锦业招标公司向县邮政局签发了成交通知书。7日,县邮政局持成交通知书与县教育局签订了《新华字典》供货合同,并交纳了5万元保证金,保证正版进货。
然而,参与此次腾冲县教育局《新华字典》采购项目竞标并最终签署供货合同的腾冲县邮政局,并非真正的合同履行者。经调查得知,1月9日,腾冲县邮政局曾与腾冲县天天印刷厂签署协议,授权其全权代表自己参与教育局询价采购《新华字典》一事,并为其提供参与竞争的相关资质证明。作为条件,双方约定,天天印刷厂竞标成功后需给付邮政局授权管理费3万元。也就是说,邮政局以3万元的价格将教材发行资质“卖”给了仅能印刷内部资料的小印刷厂。此后,天天印刷厂负责人杨继泽摇身一变成了邮政局的代表,参加竞标并最终以每册10.98元的低价中标。即使全县中小学生字典被“召回”之时,县邮政局对于自己“中标”一事尚不知晓。
代理腾冲县邮政局采购《新华字典》的杨继泽为何能以每册10.98元(相当于5.5折)的低价购得?经商务印书馆和云南省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发放到腾冲县52所农村中小学学生手中的字典有74743本防伪水印和电子防伪标示与商务印书馆正版《新华字典》不符,即盗版,其中包括发给聋哑学生的112册。答案浮出水面:低于成本价购进的字典只可能是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