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当地媒体2005年一篇名为《天下还有贼 你咋走了:同事眼中的竹卫东》的报道中查到了范跃歌的名字。该报道称,竹卫东是郑州市公安局反扒窃支队标兵,2005年3月23日,民警竹卫东在身着便衣抓捕扒窃犯罪嫌疑人时,与歹徒奋勇搏斗,被歹徒持刀刺中左胸后壮烈牺牲。而范跃歌当时是郑州市公安局反扒窃支队民警,有着10年警龄,参与了竹卫东生前的最后一次擒贼行动。由此推算,范跃歌目前已有18年警龄。
3月26日,郑州市公安局在微博上回应称,针对网友微博反映该局便衣警察支队民警敲诈一事,纪检部门已成立调查组,如查证属实,绝不姑息迁就,将严肃处理。
3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宣传处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该事尚在调查取证,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接受进一步采访。
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中心研究员、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或者受贿的行为。范跃歌有此嫌疑。更重要的是,警察是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权力象征之一,而范跃歌及其背后团伙如果查实确有利用职权敲诈勒索等行为,那将大大损害警察在大众心中的形象,纪检部门应深入调查,进行监管和制度管控,填补漏洞,铲除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