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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37年前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 60岁后起诉要赔偿

2014-06-07 21:28:04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60岁的张虎群一直在遗憾曾经没有上大学。据悉,37年前,他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却被人冒名顶替。如今的他试图起诉学校,索赔115万元,学校律师表示他应找顶替者索赔。

张虎群提起上诉,2011年11月,洛阳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将案件发还重审。

涧西区法院重新审理,但由于张虎群找不到顶替他的人是谁,无法证明学校存在过错,而且法院认为“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不能以受教育权被侵犯为由提起民事诉讼,驳回了张的上诉。

追问

到底能不能立案?

37年的损失能否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法院能不能立案?成为张虎群现在最大的困惑。

“既然承认我是被人顶替了,学校咋能不知道是谁顶替的?”张虎群说。

昨天,河南科技大学的代理人王律师说,学校承认张虎群被顶替,也是翻阅原始资料,“推测得知,证据也不充分”。学校几经搬迁、合并,原来的工作人员已很难找到。

但张虎群不买账。他向学校索赔115.2万余元,包括多年上访的交通费、生活费,大学毕业后分配工作可预期的经济利益、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以及精神损失费。

王律师认为,张虎群就是想“讹钱”。“既然发现一直没收到开学通知书,当时为什么不催学校查明情况?怎么过了20多年才拿这说事儿?要赔偿,应该去找顶替的人。”

由于校方不同意调解,昨天,法院让双方回去等结果。

讲述

不要博士证,要“斗争到底”

张虎群说,因为他的事,妻子得了抑郁症,家里经济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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