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科平根据招聘启事中“每次出海15天之内”的要求,判断船长可能在招近海捕鱼工。
“近海捕捞也不可能有两万块的月薪啊!捕鱼工太苦了,不懂行的人以为渔民赚钱很容易。如果真的让你跟船出海,到时就怕是给你两万块钱一个月,你也不会想干的。”
李科平16岁开始下海捕鱼,24岁当上船老大,在风浪里讨生活几十年,深知捕鱼工的艰辛。2008年,他在接受本报两会记者采访时说:“我捕鱼快30年了,最晓得渔民有多苦。风浪里讨生活,赚的每一分铜钿都是汗水钱。”
“出海了,每天看到的只是海,见不着陆地,我们远洋捕捞渔船,一年靠岸。”
今年1月份,宁波江北法庭对一场劳务纠纷进行了审理,4名远洋捕捞船的捕鱼工起诉原雇主,事由是原雇主未足额支付工资。(快报宁波版曾报道)
4名船员来自贵州、江西、湖南等内陆省份。2011年11月,4人进入宁波联合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工作,前往东南太平洋秘鲁渔场远洋作业。
4人都是头一次出海,每人负责捕鱼船的一个吊钩,每天需要不停将吊钩拖起、放下,睡眠只有几个小时。
因为从未有过海上生活经验,4名船员在身体和心理上都难以适应。8个月后,他们决定罢工。
2012年7月,捕鱼船进行货物过驳,他们跳上旁边一艘补给船,要求回国。与船长僵持半个月后,才回到船上。
8月31日,他们再次跳上另一艘补给船要求回国,任谁劝也不听了。10月26日,4人漂泊万里回到舟山港。
4人回国后,向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远洋公司支付年工资每人5.5万元,最后双方在法庭达成和解,远洋公司支付每人16000元到17000元不等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