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元上网费”案被称为通信版“许霆案” 律师认为不构成盗窃罪
捡到一张SIM卡,拿来上网挺方便。最近,河南农民张艳胜就捡到了这种“小便宜”。只是没想到,这张卡用了7个月,竟然花费25万元上网费。这点小便宜最终导致他被刑拘,还面临着盗窃罪的指控。
此案也被称为通信版“许霆案”。相关律师昨天表示,张艳胜只是贪小便宜,属不当得利,并不构成盗窃罪。而他的遭遇也引发了网友关于手机上网收费不透明的吐槽。
【案情回顾】
2011年11月,河南农民张艳胜在山西某建筑工地维修中联重科牌塔吊机时,意外捡到一张手机SIM卡,此卡原本是中联重科购于长沙移动的GPRS卡,专门用来定位塔吊机的。捡到卡后,张艳胜将其带回家,搁置一个月后,又将卡插在自家的电脑无线网卡盒里使用。2012年7月4日,中联重科发现账户里被山西移动公司划扣一笔不明用途的巨款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张艳胜随后被以“盗窃罪”逮捕。至此,他才知道,那张无意中捡到的SIM卡已经产生了25万多元的上网费用。
据中联重科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其公司以融资方式销售给客户的一台塔机,配置了GPS远程控制系统,内置GPS系统的手机资费卡号码为15074987765,GPS手机卡正常使用资费为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