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卿和沈佳等自己卖过肾的人都提到,他们被带去手术的地方都是很小的诊所或者药房临时搭设的手术室,手术完后在当地休息几天,便回到杭州养伤。
手术前,供体来杭州的交通住宿和伙食费由吕卿提供,去外地手术(卖肾)时的车票也由吕卿负责,手术后的车票则由受体中介承担,回杭州养伤期间的一切费用则由卖肾者本人负责。
吕卿一开始是网上发布寻找肾源信息,来联系卖肾的人多了,于是建了QQ群,起先是在乔司,后因住的地方太小,便在江干区丁桥附近的长睦锦苑和银鼎商贸城两处租房,集中供养大量卖肾者。
向府成、殷伟、顾小磊等人在等待卖肾或自己卖完肾之后,加入吕卿团伙负责招募供体。他们的收入靠提成:招募到一个供体来杭,体检合格,可以拿到500元;另一种是供体招募到后先不拿提成,等配对并且卖肾手术成功后,可以拿到最高3000元的提成。
每个供体成功手术卖肾后,吕卿一般可以拿到1万元的中介费(其中两例分别拿到2万元)。
吕卿说,每个供体卖肾都是自愿的,到后来他还与每位供体签订了自愿捐肾协议,一来证明自己没有强迫,二来防止卖肾者反悔。
根据检察官当庭提交的证据,2011年11月至去年5月半年左右时间里,这个团伙至少成功卖了11个人的肾(吕卿和白洋两人除外),吕卿获得中介费16万余元,而沈佳和向府成等人卖肾的钱也大部分被吕卿借走用于继续组织“肾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