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城管可以被取代,改革就应当发生。这个决定应当由城市管理者和公众共同做出,可以拿出几个城市做试点,开展扎实的公众意见讨论,这当中城市应当追求什么样的治理水平,是否可以允许城市的某些街区在一定程度或一些时段里“有点乱”,应让不同意见充分争辩,并最终形成最大公约数。
城市管理是很少涉及国家政治的领域,应当有发挥灵活性的巨大空间,而不应把很多非政治的内容变成政治。其实化解围绕城管的冲突恰是中国社会治理改革的有益探索区,对这个冲突政府不应躲着绕着,而应正视它,把它作为提高整个社会治理水平的突破口。
舆论对城管的意见越多,化解这个问题的综合意义越大,反过来拖着它的长痛也越难自愈。围绕城管现在每年都出几个公共事件,它们或者是舆论上的,或者是舆论与现场互动的,其对社会信心的干扰和损害不容轻估。
针对城管的争议多是由具体执法冲突引起的,城管的一些正面作用同时有目共睹,为结束这些争议,舆论应同政府一起努力。理性的态度必须主导这一过程,情绪化的声音不应受到欢迎。因为这是在决定我们的城市街道应当是什么样的,以及如何实现之。
城管粗暴打人的行为必须彻底制止,舆论对城管群体缺乏冷静的围攻也应结束。让我们来认真解决问题,让这个解决过程成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次积极实践。不要误以为这一实践包含什么风险,我们的城市和国家能够从中得到的只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