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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制造冤假错案岂可止于“家规”处理

2014-06-11 17:36:50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日前,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接受采访时谈到了浙江的两起冤假错案,一起是张氏叔侄强奸案,另一起是萧山5青年劫杀案。齐奇表示:目前,这两起冤错案件都已经得到纠正...

  日前,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接受采访时谈到了浙江的两起冤假错案,一起是“张氏叔侄强奸案”,另一起是“萧山5青年劫杀案”。齐奇表示:目前,这两起冤错案件都已经得到纠正,国家赔偿也全部到位了。“对造成错案人的问责是必要的,但也要区分程度、情节。故意冤枉人和仅仅是判断错误、破案心切,还不一样。在这两个案件中,没有发现是故意制造冤案,都是在组织内部,按照党纪政纪来问责。”

  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个冤假错案就会毁掉一个家庭、毁掉一个人的一生,是任何赔偿、补偿都无法弥补的。无论张氏叔侄还是陈建阳等5青年,他们遭受了奇冤大辱,甚至差点儿丧命,尽管最终讨回了清白,也申请了国家赔偿,但被改变的人生已血泪斑斑,又岂是赔偿所能弥补的?

  沉冤昭雪是第一步。更须追问,是谁制造了冤假错案?如果只纠正冤假错案,而不依法处理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既是对法律的二次伤害,也无法显现震慑性效果,更不要说告慰蒙冤者了。有个极具苦难张力的细节,张高平出狱后,受访时坚决表示:“我要起诉他们,尤其是那个‘女神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断定我们涉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应该按照国家的法律来办。”

  所谓的神探即是聂海芬,时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身为张氏叔侄冤案的直接制造者,正是她的预审结论,推动张氏叔侄杀人案错案办结,随后经公诉、审判两个环节“错上加错”,最终掠走了叔侄俩十年光阴。可以说,在侦办张氏叔侄案件中,聂海芬等人许多做法都涉嫌违法,如果不被依法处理,岂能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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