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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严打”内幕:2.4万人被处决

2014-06-05 16:31:22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那是被后世广泛讨论、猜测甚至渲染的一场司法风暴。其影响持续至今,但诸多案件详情仍未解密。 1983年由高层发动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有一个广为人知的简称:严打。

  汪明亮认为,“严打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决定严打与否的不是政权形式,而是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及文化方面的条件。”

  这是一场群众运动。1983年的《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称,“要全党动员,首长动手,层层负责,广泛发动群众,统一组织行动,一网一网地撒,一个战役一个战役地打,务必做到有威力,有震动。”

  据人民数据库资料,严打展开后,截至1983年9月23日,全国各地政法机关收到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的材料44万多件,已有三万一千多名犯罪分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严打能够起到展现国家威严以及安抚公众的作用。该策略之所以获得公众的支持,主要是对于公众而言,这一严厉谴责与惩罚的过程,具有在面对犯罪与不安全时抒发紧张与维持团结一体感的功能,是一种标准的‘表达式正义’姿态。”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明亮分析。

  但严打在短时间内造成的威慑力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犯罪规律。据《中国刑事政策检讨:以“严打”刑事政策为视角》一书统计,1983年严打后,1984年、1985年犯罪率下降了,但1986年以后就直线上升。

  “严打具有‘速效性’,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生功效,把犯罪势头压下,主要在于政府能够在短时间内集中司法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引发犯罪发生的各种因素。”汪明亮说,“但严打的作用范围是有限的。严打只能针对严重犯罪,对轻微犯罪不能适用严打手段。”

  这是一场司法风暴。《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称,“在三年内组织三个战役,依法将刑事犯罪分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劳教一大批,注销城市户口一大批,并且杀掉一批有严重罪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严打期间到底有多少人被判死刑,至今未见公布。目前仅见的公开数字,是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出版的《共产党执政四十年》一书的记载。该书提到,1984年10月31日,《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第一战役总结和第二战役部署的报告》说,在第一战役中,法院判处861000人,其中判处死刑的24000人,“这是1950年镇反运动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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