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一辈革命家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虽位高权重,却严于自律、为人表率,都曾在工作和生活方面制定过律己治家的“约法三章”。其操行守则,简明扼要,字字千金,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本色和高风亮节。
毛泽东:公私分明、恪守原则,坚决不搞特殊化
毛泽东从小就志向远大,刻苦修身,努力读书,勤于思索。早在青年时代,他就给自己规定了一生要做到“三不谈”:一不谈金钱,二不谈身边琐事,三不谈男女问题。被同学们誉为“身无分文,心忧天下”。
井冈山时期,毛泽东仍然坚持“三不谈”,即一不谈个人政治和经济待遇,二不谈家庭和生活琐事,三不谈男女方面的问题。这“三不谈”与毛泽东青年时代提出的“三不谈”内容大体相同,但内涵更为广阔。
延安时期,毛泽东谢绝为他祝寿并提出“三条理由”:一是战争时期,许多同志为革命的胜利流血牺牲,应该纪念的是他们,为一个人“祝寿”太不合情理;二是部队和机关的同志没有粮食吃,搞庆祝活动会造成浪费,脱离群众;三是自己才50多岁,大有活头,更用不着“祝寿”。此外,毛泽东还就此加上“三条规矩”:一不许请客吃饭;二不许唱戏,如果要演,就演给老乡们看;三不许开会。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家乡的亲戚朋友纷纷给他写信,要求推荐或安排工作。毛泽东对此原则分明,他语重心长地给亲友们回信说:“我们共产党的章法,决不能像蒋介石他们一样搞裙带关系,一个人当了官,沾亲带故的人都可以升官发财,如果那样下去,就会脱离群众,就会像蒋介石一样早垮台。现在全国刚解放,人民刚取得政权,我对你们‘约法三章’:一不要来京看我,二不要来京找我安排工作,三不要借我的名义找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毛泽东对待他的亲友、故旧一直坚持“三条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属徇私情,念旧但不为故旧谋私利,济亲但不为亲戚撑腰。他还亲自定下了处理亲友托他找工作的“四不约法”:“凡是要求我给安排工作的亲友一律谢绝,我这里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不写信。”
毛泽东对亲朋故友是这样,对自己的秘书也同样预先言明“约法三章”。1961年,毛泽东指示到农村进行调查研究的秘书们要过好三关:一要过好生活关,同劳动人民实行“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不搞特殊化;二要过好政策关,从实际出发,正确执行党的政策;三要过好群众关,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1964年,毛泽东对参加农村“四清”(即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工作的秘书们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化个假名;二是不要当官;三是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