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写道“琉球分为北部,中部,南部三部分,中部为冲绳诸岛,南部包括宫古诸岛和八重山诸岛(尖头诸屿)”,认为钓鱼岛是属于琉球的一部分。中国在称呼钓鱼岛时并未使用“钓鱼岛”这一所谓自古以来的名称。
文件中有关“琉球边界划定问题”的条目中,明确采用了“尖阁诸岛”这一名称,写道“有必要研究是否将尖阁诸岛列入台湾这一问题”。这说明中国当时并未表明“钓鱼岛是台湾一部分”这一主张,可以证明至少在1950年代时,中国政府还认为钓鱼岛是琉球的一部分。
东京大学大学院的松田康博教授(东亚国际政治)说:“这可以证明当时的中国政府认为钓鱼岛是琉球的一部分,而他们一贯主张钓鱼岛是台湾的一部分,完全不符合逻辑。”
中国政府当时正在计划参加二战之后有关签订对日讲和条约的会议,中国外交部1950年5月举行了内部讨论会研究对日立场及主张。该领土草案是作为基础方案提出的。
中国政府首次提出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主张是在1971年12月,从那以后,中国政府一直主张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属于日本战败之后应该归还的领土范围内。
这份现在没有对外公开的领土草案文件有力地证明了中方的主张是互相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