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方米”限制是否缺乏新意?
记者发现,1996年施行的《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就已经规定,“在公墓中安葬单人或者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这是不是意味着本次新颁布的意见“缺乏新意”?
市民政局表示,首先意见与现行条例相比,“1平方米”的面积限制不再局限于公墓之内,而是扩大到全市农村地区、山区零散安葬等各种殡葬情况。
其次,条例对于突破“1平方米”限制的处罚,主要是针对公墓经营者进行经济处罚,而意见则明确规定了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违反意见规定的党员、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威慑力无疑要比条例大得多。
本市将不再审批非节地生态新公墓
意见还就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依据规划,本市对于非节地生态的新建公墓将一律不予审批,现有公墓也将逐步改(扩)建为生态公墓。逐步减少平面墓穴,到2020年,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年安葬量的50%以上。
市民政局表示,将加大殡葬执法巡查力度,防止因此产生活人买墓、炒作墓地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