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韩国珍岛,韩国沉没客轮失踪者家属在体育馆内等待消息。
据韩国《中央日报》18日报道,在韩国“岁月号”客轮失事事故中,船长、航海员和操控师等主要船员都存在业务过失或严重过失致死的嫌疑。但是,针对这一嫌疑的法定量刑为5年以下禁闭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4月17日,检察和法律界的说法表示,李船长、航海员和操控师等“岁月号”主要船员都存在业务过失或严重过失致死的嫌疑。但是在韩国,针对这一嫌疑的法定量刑为5年以下禁闭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韩国海警以目击者的陈述为依据掌握到,船长李某在事故现场第一个逃出了船舱,这是违反韩国《船员法》的行为。
现行韩国《船员法》第10条规定“船长不得在所有旅客全部下船前离开船舶”,对船长的“在船义务”作出规定;第11条规定“船舶发生紧急危险时,船长必须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明确船长在危险情况时负有救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