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的哥”赵某,夜间拉活时遇到偷烟盗贼,不但不向警方报案,反而低价收购盗贼偷来的香烟。
赵某花4300元收购33条香烟,而后以6200元钱出售,从中获利1900元。
5月12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被盘锦市检察机关批捕。
188条香烟被盗 价值7.5万元
回忆起四个月多月前,超市一楼库房被盗一事,马先生仍旧记忆犹新:2013年12月29日早上,马先生和同事打开超市大门后,发现一楼库房的门锁被撬坏,二楼一个窗户围挡玻璃被砸坏。经清点,发现库房里丢失555金锐烟、软包中华、软包芙蓉王等香烟共188条,涉案价值7.5万,马先生随即报警。
经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民警现场勘察分析,排除了超市内部人员监守自盗的可能性。随后民警调取了该超市的监控资料发现库房内的香烟是两名年轻男子偷走,然后伙同另外一人将烟拿到出租车上运走。
1月26日,兴隆台分局刑侦支队民警将嫌疑人侯某和两个同伙抓获归案。当时侯某被警方拘留,他的两个同伙因未成年,经过警方教育后被监护人带走。
谈到自己的作案动机,侯某交代:“我没钱偿还欠款,才想起偷点东西卖钱后还款。”随即在12月28日下午找到了两个小弟,大的15岁,小的13岁。事发当晚,侯某带着两位小弟来到了该超市附近,让他俩撬门入室后偷烟,他则到网吧上网等候消息。
两位小弟用螺丝刀撬开超市库房门锁后,不管是啥品牌的香烟,统统都拿,1个小时左右,两位小弟将偷来的香烟装好了几个编织袋,然后侯某与小弟将偷来的香烟往外拿,准备用出租车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