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兵苑军网
新闻 > 首页 > 社会民生 > 曝光台 > 正文 >

谁给了三门峡市陕县民政刁难烈属不报销扫墓费用的权利

2015-04-11 20:18:49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请求全国的参战战友和烈士亲人主持公道,讨论一下为什么几十年来烈士家乡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民政不作为,从未组织过本县烈士亲人扫墓!既然烈士亲人自行去烈士安葬滴扫墓,谁又给了三门峡市陕县民政刁难烈属不报销扫墓费用的权利???

   日前:三门峡烈士妹妹韩粉花来电反映:她哥哥韩卫星系54军通讯营在自卫还击作战1979年3月11日中牺牲,韩卫星烈士荣立的二等功、和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据烈属反映:几十年来韩卫星烈士家乡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民政从未组织过烈士亲人扫墓,由于家贫,36年来韩卫星烈士亲人第一次去广西靖西烈士陵园扫墓。

            2015年清明前夕,烈士姐姐韩粉花和烈士妹妹等三人到当地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民政开证明,准备去广西靖西烈士陵园扫墓,陕县民政局唐科长说,证明可以开,扫墓费用不能报销,为了赶时间开了证明,烈士亲人便前往广西靖西烈士陵园为弟弟扫墓,回来以后与当地民政唐科长就扫墓往返路费的问题反复交涉5-6次,当地民政部门还是拒绝给烈士亲人报销扫墓费用,烈士亲人为此表示不理解,为了让亲人流血不流泪,烈属悲哀不悲伤,请求全国的参战战友和烈士亲人主持公道,讨论一下为什么几十年来烈士家乡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民政不作为,从未组织过本县烈士亲人扫墓!既然烈士亲人自行去烈士安葬滴扫墓,谁又给了三门峡市陕县民政刁难烈属不报销扫墓费用的权利???

          烈士亲人和三门峡市民政沟通得到的答复是严格按照文件执行!说的不错,民政部文件上规定当地民政部门组织烈属去扫墓,陕县民政为什么没有组织过扫墓?严格按文件执行了吗?

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 民电〔2010〕30号

相关阅读

热点话题

热点文章


中国老兵苑军网是老兵的网上家园!!!
“老兵”是我们一辈子的身份名片!!!
永远也忘记不了一起扛过枪的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