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陈述的相关资料证实,东海大陆架为中国独有,非为与日本的共享大陆架。按照海洋法公约规定,中国对东海大陆架的权利不需明文公告或占领,可自主决定勘探和开发油气等资源。未来只需在与日本协商划定东海专属经济区分界线时,基于公平原则,可把中国东海大陆架作为特殊因素予以考虑。
邢广梅认为,本次陈述有双重意义:从科学和技术的角度向国际组织全面阐述了东海大陆架是中国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这一客观事实,同时也在国际场合重申了我国东海大陆架延伸至冲绳海槽的一贯主张。
上述意义对未来中国与日本划定东海海域分界线具有积极作用。据了解,中国代表团作出陈述后,委员会将举行闭门会议,对划界案进行初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