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张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沿海国,均应将相关科学资料提交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去年12月14日,我国政府据此提交了《中国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据了解,本次陈述重点阐述了中国东海大陆架划界案使用的数据情况、划界区域地质背景与大陆架自然延伸证据以及大陆架外部界限确定的证据。
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法律室主任邢广梅16日表示,这是中国首次明确主张东海南部大陆架外部界限处在冲绳海槽中心线(冲绳海槽轴部最大水深点的直线连线),同时还对提交的科学和技术证明资料,如东海大陆架的地理特征与地质构造等进行了解释说明。
邢广梅介绍说,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是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足200海里的按照200海里确定外部界限,超过200海里的按照350海里确定。东海大陆架平均水深70余米,一直平缓地延伸到日本冲绳海槽,呈悬崖式断裂,水深陡增至2000余米,形成东海大陆架与琉球群岛岛架的明显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