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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总部新规定:副军职以下干部取消专车

2014-06-07 20:10:33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以及中央军委的“十项规定”公布后,武警总部很快下发了《武警部队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以及中央军委的“十项规定”公布后,武警总部很快下发了《武警部队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武警湖北总队立即落实相关规定,对超编配车、公车私用等现象进行整顿。

  “清理超编、超标、超占车辆首先是从总队领导自己开始的。”总队分管车队的副参谋长邹利华大校说。

  总队按照要求,除了两名主官 (副军职)各自保留1台工作用车,两名副军职退休领导共用1台车外,其他常委及部门副职均取消专车。

  今年元旦,总队一名常委下部队检查工作时接到一个亲戚的电话,想让他派车把自己从武汉送到随州办个急事。但这个亲戚等来的“专车”不是军车,而是那名常委自己掏钱租的一辆出租车。


  武警湖北总队机关警卫哨位正在检查出入车辆证件。

  “军车就应该用来履行军务,不能挪为它用。”这名常委觉得自己的做法很自然。

  清理超编、超标车辆后,武警湖北总队沿袭了30多年的“副师以上干部配备专车”的政策就此止步。他们和团以下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部由车管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此外,总队机关还将超标的8台大排量越野车,分流到恩施、十堰等山区部队,用于官兵执勤、查勤和处置突发事件使用。还清退超占基层用车11辆,充实到执勤部队,10多名驾驶员被“请”出汽车队,重新回到了训练场。

  他们对全总队现有车牌进行逐牌审查,停发超标车牌证5副,停发拟退役报废车牌证12副,回收旧牌证342副,同时拆除违规安装的5套警灯警报装置。

  总队还制定了严格的军车管理措施。在车队调度室,电子屏幕上有两行标语格外醒目:“依规出车,按章行驶。”调度室内的电视背景墙上,滚动播放着车辆派遣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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