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兵苑军网
新闻 > 首页 > 军事天地 > 网友分析 > 正文 >

法院凭什么不给“雾霾官司”立案

2014-06-07 16:04:29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石家庄市民李贵欣因大气污染状告环保局,要求被告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并提出就大气污染对其造成的损失由被告来进行赔偿。《2月25日《燕赵都市报》》

  石家庄市民李贵欣因大气污染状告环保局,要求被告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并提出就大气污染对其造成的损失由被告来进行赔偿。《2月25日《燕赵都市报》》

  这是全国首例公民因为空气污染向政府机关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环境诉讼案。雾霾锁城,居民饱受大气污染之苦,但大家普遍敢怒、敢言而没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李先生的行为的确是在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公民有监督权,政府不作为,自身权益受到伤害,更要敢于诉诸法律。同时也在唤醒环境执法部门、政府、立法部门关注环境问题,多方联动,大力治污。李先生说即使他的赔偿要求不被支持,打这个官司本身也是种胜利。

  河北省高院、石家庄市中院立案大厅,均不受理该案。最后,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接收了李贵欣的诉讼材料,还未正式立案。

  纵观该案,政府没有有效地履行职责,导致空气污染,进而侵害公民财产和健康权益后,由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向政府主张损害赔偿权利的行政案件,具有鲜明的公益性质,是一起典型的公益环境行政诉讼案件。那么,省高院、市中院何以拒绝受理?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直接严重危害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权,这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为什么不立案?这是基于这起官司对河北省高院、石家庄市中院的第一个追问。

  雾霾官司立案触礁是因为案件的首例性?是因为被告是环保局?还是雾霾问题不足以立案?抑或是因为大气污染案件牵涉对象广泛,触及既得利益集团,追责困难重重?雾霾污染不应使老百姓成为哑口吃黄连的牺牲者,法院不受理,公众的权益谁来维护?无论出于哪种原因,拒绝受理雾霾官司就难以逃脱蔑视公众权益的嫌疑。

  雾霾持续加重,公众戴上了防霾口罩,政府、环境管理部门、企业试图避重就轻,迟迟没有重视并采取措施。雾霾问题不像非典、流感来势汹汹,但其对人体产生的破坏性影响也直接与生命安全挂钩。难道我们允许下一代看不到蓝天、生活在污暗的环境之中?大气污染,每个人都不应是“沉默的羔羊”。首例雾霾官司不应仅仅起到“唤醒”的作用,事关生命健康,我们可以期待更多、发声更多,也必须要求更多。

相关阅读

热点话题

热点文章


中国老兵苑军网是老兵的网上家园!!!
“老兵”是我们一辈子的身份名片!!!
永远也忘记不了一起扛过枪的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