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亦差不多。那位将英格兰建设成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的都铎王朝国王亨利八世,在其统治期间,推出了严格的法律,规定服饰、尤其是毛皮服装的使用限制,与中国的“服饰控”们有异曲同工之妙。
据1834年出版的《英国服饰史》记载,亨利八世曾颁布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王室成员才能穿着黑香猫皮装;子爵以上级别的,可以穿着紫貂皮装;嘉德骑士以上者,才可以穿着红色或者蓝色的天鹅绒或者带刺绣、镶金边的服装;但是,男爵与骑士家族的子弟们可以在紧身上衣上使用天鹅绒或金箔的镶边;
禁止年收入低于200英格兰马克的人,穿着带貂皮、天鹅绒的长袍、大衣等,及镶金装饰品,但是贵族子弟们可以穿黑色天鹅绒紧身上衣、绸缎大衣以及羽纱;禁止一切年收入低于100英格兰马克的人,穿着任何锦缎长袍,以及装饰有金银或丝绸的衬衫。平民与仆人,只能穿着普通衣服及羊皮服饰,禁止一切有金银、甚至镀金的装饰,除了仆人们制服上的主人徽章。
同样,德意志的一些地区,也通过法律禁止平民穿着毛皮,商人们虽然有钱,也被禁止穿貂皮或白鼬鼠皮;法国干脆限制任何贵族之外的人穿用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