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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赠房被收回 章士钊外孙称:我并不迷恋特权

2014-06-05 16:40:20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房子和土地的问题,是革命时代的重要问题。但要告别革命时代,进入法治社会,就必须面对“遗留问题”。毛泽东曾赠给章士钊一栋房子,但当时并没有在意“产权证”,于是现在就面临法律问题。

但是,伟大领袖慷慨之时,没有给“产权证”。或许是因为在公有制的热潮中,伟大领袖根本没有想过这一点;或许,在革命政权特别是毛泽东本人看来,洪晃的外公章士钊先生只是革命的“同情者”,只是曾经慷慨地资助过他的革命行动,而并非革命家,论功行赏之时,并没有分得一套房子的资格,也难说。

总之,对于当时的革命政权来说,要给刚刚“接收”过来的房屋颁发区区一个“产权证”,颁发到谁头上,都只是一个工作程序问题,在法律上不是问题。直到今天,全国各地还有一些“产权不明晰”的公房,也反证了当时这个问题确实不重要。

洪晃的外公过世后,妈妈住着这栋房子。妈妈过世后,外交部来接收房子。这就是新时代的故事了。为什么是外交部?最容易理解的情况是,妈妈和妈妈的后夫是外交部的人,在毛泽东和外公这一代老人都去世以后,政府把这个房子记到了外交部头上——仍然是公有财产。据说这事上过法庭,如果相关法律文书披露出来,一定是现代史的有趣注脚。

现在,洪晃已经把这栋传奇的房子交给了外交部。交了就交了吧,但洪晃女士丢下了一句话,这句话应该像共产党宣言里的头一句话一样,在中国所有的目前还住着老革命家庭的第二代、第三代或第四代的“公房”里回荡。她说:我不迷恋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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