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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原是富二代 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2014-06-05 16:36:23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曹雪芹,《红楼梦》的作者。相传曹家非常富有,并且家里都是些有身份的人。曹家送礼非常大方,一出手就相当于如今白领一年的薪水,并且每年花120万元养戏子。

曹寅在历史上名声很好,盐商的贿赂,他未必笑纳,他有一项“正当收入”:羡余。所谓“羡余”,很像现代中国农业税取消前基层官员向农民强制征收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譬如上级政府规定的税费只有1000元,老百姓却要交上1500元,多出来的这500元,乡政府和村委会各要一半,用来给下级发福利,给上级送厚礼。像这样层层加码雁过拔毛的税费政策,在康熙时代是被朝廷认可的,地方官只要能完成国家下达的税收指标,羡余随便你收,别把老百姓逼反就行。

曹寅当巡盐御史之前,江南盐政衙门每年收的羡余(或者叫统筹款、提留款)是30万两,这些钱都被巡盐御史及其下属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等曹寅做了巡盐御史,羡余照收不误,而且还加码了,一年能收到55万两到56万两!依照官场常例,50多万两银子不可能让曹寅独吞,他得分给盐政衙门里有品级的满洲笔帖式一部分,分给两江总督一部分,分给漕运总督一部分,分给扬州知府、江宁知府各一部分。

他还兼任江宁织造,这江宁织造是个“亏本生意”,不但不能帮他多弄钱,还老得让他倒贴(其实苏州织造也需要倒贴,这也是康熙让江宁织造曹寅和苏州织造李煦俩人轮流担任巡盐御史的原因。简单说,就是让他们通过做巡盐御史多弄外快,以弥补做织造的损失),所以他还得分一笔钱给江宁织造衙门来冲销坏账。这样分下去,最后剩给曹寅的蛋糕就只有一小块了。虽说只有一小块,那数目也很惊人:整整10万两,换成人民币是4000万。

一年4000万,远远超过那点儿薪水和办公经费,曹家为什么有条件养戏子?曹雪芹小时候为什么能够锦衣玉食?想必答案已经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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