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关系出现了裂缝。张富华抱怨夏静不接他电话,夏静则说张富华恐吓她,凌晨两三点打电话骚扰她。但是两人仍保持恋情。
2011年11月27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
“我夏静自愿与张富华先生正式交往,以后将与张富华不离不弃,永不分离……以后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昼夜不归随他处置,不得有任何怨言……我愿为他生一个孩子。”张富华的义务则是:“不允许当着我的面和别的女人搂搂抱抱,无论去哪里都要向我汇报,他以后将承担我所有的生活费用……”
夏静说,她并不想签这样的协议,但想到张能把她哥哥捞出来,就签了。
这份协议仍没有使双方打消疑虑。2012年2月13日,两人又签一份协议,内容和上次一样,只是最后补充了一句,“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罚款六万元,本协议带有法律效用,双方签字生效。”
4月20日,张富华干脆给夏静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房子。5天之后,“张富华叫他的一个朋友过来帮我们算了一笔账,说认识我之后给我的生活费是72000元人民币。”夏静说。于是,她打了一张72000元的借条给张富华。根据张提供的书证,此前的3月21日,夏静还打过一张6000元的借条。
夏静解释,她打这些借条是被迫的,一是张富华表示,写了借条又不用还;二是张曾派人打过她。但张富华说,他从来没派人打过她。
两人租房同居后不久,张富华开始办理与前妻的离婚手续。他说,是夏静让他离婚的,而夏静则表示,张富华年纪那么大了,虽然双方常以“老公”“老婆”相称,但她从没想过和他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