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政府与民众双向认识的升华,才能期待“城管打人与被打”的循环不再上演,才能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文明、更加和谐
4月19日发生在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的城管打人与被打事件,演变成执法冲突诱发街头愤怒的一个案例。按媒体报道,城管执法时与一名拍照的过路群众发生冲突,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冲突过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员被打伤,其中两人休克、伤情危重。最新进展是,参与挑头滋事的15名嫌疑人员,以及参与殴打他人的3名违法城管工作人员,均已被拘留。
在建设法治中国、完善现代治理的语境中,这类事件的上演,令人心情沉重。少数城管人员的粗暴执法、抗拒监督本已是有错在先,由此导致的更大范围的非理性行为,更将应有的文明意识和法治思维赶出场外,形成了一个戾气循环的怪圈。这样的彼此伤害,加剧了公众对城管固有的负面印象,也给城管从业者心灵蒙上阴影,甚至可能让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心态失衡、进退失据。
同样令人心情沉重的,还有听闻此事之后一些人的反应。听说城管被打,且有错在先,有些人的第一反应不是从法理人情的角度反思事件的起因,更不是寻找如何弥合分歧、化解矛盾的对策,而是顿感欢欣鼓舞、扬眉吐气,认为这再次证明了城管部门的“邪恶”,“打得实在是好!”可是,通过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方式,聚众围堵、殴打执法者,捍卫出来的所谓“正义”,真的就是“替天行道”吗?当芸芸众生的正义之气,在愤怒情绪下演变成拳脚相加的群殴,当平静的街头,最后要看谁的拳头更硬谁才“有理”,我们真的敢拍手称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