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军官退役,大多是平淡淡、静悄悄、灰溜溜……在部队战斗、工作和生活了十多年甚至更长时间,离别军营的时候,还不如战士走得光明正大。
许多离开部队的战友回想到当时的情景,都会感到心酸和心寒!
因此,要在部队条令中,特别增加军官退役举行向军旗告别等仪式的内容,使其条令化、规范化。
通过举行隆重的仪式,肯定军官服役期间的功绩,铭记军队的培养教育,温暖退役军人的心,安定现役军人的心,鼓舞未来军人的心。
三、组织成立“退役军人协会”
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群众组织的模式,成立全国性的“退役军人协会”,一直延伸到省、市、县,使全国各地的退役军人拥有自己的实体组织、找到自己温暖的家,在协会的组织领导下,形成合力,凝聚人心,开展活动,表达诉求,成为各级政府和退役军人之间重要的纽带和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