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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为挣面子借28万当聘礼 丈母娘不客气收下12万

2014-06-07 21:41:52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两家结亲,为表诚意,男方会送女方聘礼,这个习俗,在我国自古就有。《诗经·召南·野有死麋》中记载,“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写的就是用野鹿向女孩子求婚的事。

  男方上门要钱

  丈母娘气得进了医院

  毕竟是涉及到钱,也顾不上什么面子问题,男方家人只能上门向女方说明情况,想把钱要回去。

  但是女方的父母也有自己的说法,“我们辛辛苦苦把女儿养那么大,收这么一点钱,你还不肯?”

  你来我往,说得急了,双方亲家关系也不顾了,什么难听捡什么说,丈母娘一激动,心脏病复发进了医院抢救。

  尽管如此,女方还是没退那12万元。

  家人吵得不可开交,根本已经无暇顾及谷先生和周小姐的感情。而曾情投意合的两人也因为这件事对彼此产生了怀疑。

  周小姐在给古先生的短信里表明了自己的心灰意冷, “因为收了这么点礼金你们就急了,我也太掉价了。”

  这还真是印证了那句开玩笑的话:“谈感情伤钱,谈钱伤感情”。

  多次协商不成,今年1月,谷先生一纸诉状将周小姐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礼金。

  目前,这个案子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律师说法:

  想拿回聘礼,除非三种情况

  送出去的聘礼,还能收回来吗?古先生的12万礼金,法院会支持返还吗?法院未判决前,这似乎还不好说。

  不过我们不妨来听听律师的观点。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马周红律师告诉记者,给付“聘礼”、“嫁妆”等行为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均以结婚为条件的。

  “聘礼”一般法院是不予支持返还的,只有三种情形除外: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按照律师的这个说法,古先生想拿回聘礼,还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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