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相一对照,就能发现里面的猫腻:一是专家的构成有实质性的结构问题。既然是皮肤病方面的鉴定,为啥是“外科专家2位,皮肤科专家1位”?根据“隔行如隔山”的原则,2位外科专家的意见可能是完全错误的,请问1位皮肤专家能对鉴定结论“一锤定音”吗?二是“癍痕”不是“斑痣”,在适用上明显牵强附会。三是“难以治愈”怎么得出来的结论呢?就这么一检查就能知道一定“难以治愈”?这医生的医术也太高明了吧!
更为让这位成绩第一的优秀考生难于接受的是被告知“不能参加复检”,查阅《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只有一条相关的规定是:“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知“不能参加复检”的依据何在?
建议对这位考生启动公开、公正、公平的体检复查程序,还考生一个明白,也还公招一个明白。(长江网网评员 龙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