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有困难女性需注意
对于这个案件,当事民警认为金某并不构成性骚扰。“金某承认自己拍照,但从照片来看,并不涉及被拍者的隐私部位。他说是喜欢裙子。喜欢就拍一张,这也说得通。从骚扰的角度来说,取证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
民警介绍,夏季临近,女性在公交车上遭偷拍或遭“咸猪手”事件可能会越来越多。这些“色狼”通常抓住女性不敢声张的心理进行骚扰,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敢于大喊,以此反抗或警告其不良行为,并及时报警。而且,事发时最好请身边的乘客帮助做证,不能姑息这种恶劣行为。他提醒到,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尤其是那些拥挤的车辆,女孩子最好不要穿着太过清凉。
未涉及肉体隐私不构成违法
对于小静的遭遇,现场多位目击者看法略有不同。“这种人太猥琐了,躲在后面偷拍,想到就发毛。”花店老板刘女士说,她常常在电视上看到这方面的新闻,自己也坐公交车,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现场多位女士表示“以后都有点怕了”。
“可我看了照片,根本没拍到什么东西。”一骑电动车的男子提出质疑:“没有拍到肉体算是侵犯么,穿着裙子,拍屁股和拍脸有什么区别?”从事摄影工作的小李也表示,他们在进行摄影活动的时候,也常常自由取景,并未获取当事人同意,“从本质上来说,与这个事情差不多”。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认为,男子拍摄他人身体部位并未涉及到肉体隐私,同时又不是以公开侮辱等方式进行,应不构成违法,更多的仍属于道德调整范畴,有待于通过社会谴责和当事人自律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