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女士说,广播寻人未果,但他们已联系铁路部门,希望根据实名购票信息在全国联网系统中,查找购买该次14号车厢13号下铺的旅客信息。
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找到孩子母亲。在母婴候车室,男童情绪仍不稳定,“喝了两口奶就不喝了,”曾女士说。
■ 律师观点
男童母亲或以警示教育为主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峰认为,母亲将孩子遗弃在火车车厢这一受人关注的地点,虽是希望孩子能得到有能力的人收养,但她作为男童法定监护人,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已经违法。
不过,由于遗弃行为未造成恶劣后果,也非屡教不改,男童母亲应不构成遗弃罪。“如果最终找到孩子母亲,她受到处罚的概率不大,应该是以警示教育为主。”吕峰说。
如果有人想收养该男童,应在男童转至福利院后,按《收养法》相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