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并给出还未公布的“初步处理意见”,但这起官员执法工作期间引起的互殴事件,却还有很多值得调查清楚的疑问。如执法人员的酒后执法,这顿酒是谁请的?执法者对企业监管不力,其背后是否还存在着官商的勾肩搭背、权钱交易?环保局领导对问题监督不到位的领导责任究竟应该怎么负责?特别是在当前反“四风”行动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这些问题更应给民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当然,此事不仅暴露了某些为官者公德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缺失,还折射出了部分领导干部的“四风”问题的根深蒂固,更是让人感受到了其若隐若现的“权力戾气”。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名互殴官员均是环保监察大队的执法队长,他们本应比一般环保工作人员更懂法、更应知晓如何执法,从而传递执法的“正能量”,但他们在执法现场的互殴蠢行不仅会让其身份蒙羞,还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更会让其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犹记得,原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曾撰文表示,有“三种人”最该少戾气,而官员更是排在首位。这足以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教育警示,但是官员互殴事件却还是层出不穷,这着实值得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反思。特别是在公务员队伍被“污名化”的当下,要求各级官员以身示范,带头做一个遵纪守法、有品有德的党员干部,这点要求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