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代使节出海还曾举办过祭海仪式
清代史籍中有大量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朝第二位册封使汪楫着《使琉球杂录》卷5中,记载了使节一行乘船从五虎门出发,经彭佳屿、钓鱼岛,第二天到达赤尾屿的航程。同时记录了途经钓鱼岛、赤尾屿后过沟祭海的情况。根据当时惯例,使节走出清朝所辖属地时,在“黑水沟”一带要举行祭海仪式,以求保平安。
有关“祭海”的记载还见诸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册封副使周煌编撰的《琉球国志略》、嘉庆七年(1802)册封使李鼎元着《使琉球记》、嘉庆十三年(1808)册封使齐鲲着《续琉球国志》、康熙五十八年(1719)册封使徐葆光着《中山传信录》等等。这些文献均无一例外地记载,琉球海沟是清朝与琉球之间的分界,钓鱼岛列岛在中国疆界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