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秋天,当潘复生(文革期间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后因错误被撤职)来湖西接替白某的职务后,仍大力推行错误的善后政策,继续打击一大批蒙冤同志。边区妇联副主任金彩凤被定性为“叛徒”,多次上诉,潘复生置之不理,走投无路的她,愤然投水自尽,以死抗争。
对湖西事件这种不公正的处理方式,无异于第二次肃托,许多同志都想不通,纷纷拿起笔来向山东分局、向党中央伸诉。
1941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湖西边区锄奸错误的决定》,正确地分析了发生湖西事件的错误原因,指出:一、湖西地区领导人大大夸大了托派的力量,又不相信广大党的干部,单凭口供,任意拘捕;二、暗害分子王须仁混入领导机关;三、军队和地方负责人缺乏政治原则的团结,暗害分子乘机挑拨离间;四、山东分局和115师对情况估计不足,处理迟缓,也是造成事件继续发展的原因之一。
这份决定对王凤鸣、白某给予严肃的处理:王凤鸣开除党籍,交军法处审判,白某撤职,由党员降为预备党员;同时还决定,对无辜牺牲者应安抚,对被诬陷同志因严刑拷打而表示自首,不能当叛徒看待,应按情节分别给予适当处分。
中央的决定在当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还有一些同志仍然背着沉重的处分,精神上受到压抑。
为此,郭影秋多次向上级陈述自己对湖西事件的不同看法。这位老党员在长达几十年的革命生涯中,不知有多少次夜不能寐,他不能忘记过去,不能接受“肃反是正确的,问题在于扩大化”的这一定论。全国解放后,1955年,他再次上书中央组织部,要求正确处理湖西的遗留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亲自批示:对历史的责任问题等,就不必再提,对七个真托匪的问题,要查清情况,作出明确的结论,对被牵连同志的历史鉴定问题,应按中央精神,不作为历史关节对待,对死难烈士的家属应作好安排。
本着一切向前看的态度,小平同志没有追究白某某等人的责任。然而,即使是小平同志的这份重要批示,也未能很好落实。
在过去那种“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毛泽东时代,也只能如此,郭影秋的这口气就一直憋到1982年。
当改革开放的一缕暖风徐徐吹来时,他再一次站出来,和郝中士等九位同志联名写信给山东省委,再一次要求彻底解决这一起重大的历史冤案。山东省委在经过认真调查,掌握充分材料后,报请中央批准,并经中央转发,向全国发出彻底平反湖西肃托历史冤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湖西肃托的性质不是扩大化的错误,应予彻底平反;原定七名真托派是毫无根据、完全错误的;对被错杀、错误处理尚未纠正的同志和受诛连的家属,一律平反,消除影响。
数十载的沉冤终于得到了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