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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回应财政部两次“随意”上涨汽油税

2015-03-04 17:17:00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   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以下是发言人傅莹文字实录:

  光明日

  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以下是发言人傅莹文字实录:

  光明日报:前段时间油价下跌,财政部上调汽油税,为什么财政部能够如此随意地调整汽油税?全国人大是否没有尽职责?

  傅莹:我们国家现行大部分税种都是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暂行条例制定的,依据是1985年全国人大给国务院的授权,当时是出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这些年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国家在制定法律和通过法律管理经济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税收法定这个条件已经逐渐成熟了。

  傅莹回应财政部此前两次上调燃油税时表示,“税收法定”的条件已经成熟,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都要通过人大决定。如果立法法修改获得通过,凡是开证新税,都要通过全国人大制定法律。2020年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傅莹: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简而言之就是 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都要通过人大立法决定,这次大会要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就对税收专属立法权做了更明确的规定,税收基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税种开征停征,税收征收管理等。

  傅莹:如果能通过立法法,今后就要加快税收法定落实进程,以后凡是开征新税的,要由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法律,要修改的,一般都要上升要法律,其他税收条例,要区别轻重缓急,陆续上升为法律,目标是2020年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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