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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主审法官调任最高法院

2014-06-07 11:08:26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民法博士、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等头衔,使得王旭光有了“专家型法官”的称号。他自己也认为:一个法官同时还应该是一位学者。王旭光最近特别忙。

  “实际上,通过这么多年的实践,我认为:第一,法本身就是充满了情,充满了人文关怀。立法者已经把自己的人文关怀融合到法中。从司法的角度来讲,我们要把这些充满人文关怀的法条,通过妥当的解释,运用到个案当中,这本身就是一种展示法的人文情怀的一种方法,更重要的是,也展示了司法人文情怀的一面。即使是刑事被告人,他的人格尊严、诉讼权利等也要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有着这样信仰的王旭光,在薄熙来案件审判中的表现,也让薄熙来信服。

  2013年8月26日15时33分,济南中院官方认证微博,发出了薄熙来案的最后一条庭审现场实录。被告人薄熙来在最后陈述中说:这次审判历时5天,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还有微博传送了信息……也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又增添了信心。

  挂职担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曾经这样评价他心目中理想的法官:“理想情况下,最高法院的法官应该是法学家、哲学家和道德模范的统一。法官是社会良心,他的每一次宣判,都是一种道德宣誓。”

  薄案为什么让他来主审?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分析说,“在中国现有体制下,各个法院的一把手往往从别的地方调来,更多的是一种政治领导。真正懂法律、懂法理、懂程序的往往是一些主管业务的副院长。这渐渐形成了一种重特大案件,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审理的惯例,而且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个政治局委员,副院长的级别也比较合适。”

  “王旭光是济南中院主管业务的常务副院长,尽管他的特长是民法,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的程序实际上都是相通的,作为一个法学博士,审理这样的案子他的水平绰绰有余”,陈有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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