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部门:发现“寄血验子”后终止妊娠将取消“二孩”指标
对于“寄血验子”,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一直是计生部门的重点工作。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将进一步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所以必须坚决禁止。对于符合政策的‘单独二孩’,如果已经发现通过寄血验子等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的,一律取消再生育指标,并将做超生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欧湘红坦言:“我们这里也经常有人咨询可不可以做性别鉴定,但是我们的态度是坚决拒绝。”她介绍说,自然状态下,男女出生比例约为1.06:1,寄血验子有可能导致一些准妈妈因为胎儿不是想要的性别而采取人工终止妊娠,这不仅伤害一条生命,也让男女出生比例失调。“对于男孩的需求,国内的准爸爸妈妈显然更迫切一些。”
提前做胎儿性别鉴定,存在各种未知的风险。一些“中介”也承认,数据分析显示,血液检测不是百分之百准确。如果因为性别鉴定造成孕妇堕胎,人伦不容。
一位厦门的妈妈讲述说:“前年我朋友想要第二胎,家里都希望能生个男孩。怀孕期间,她两次到厦门的验性别机构检测,都说是女孩,我朋友就想不要了。但后来她去厦门妇幼保健院产检时,医生告诉她,由于她第一台剖腹产伤到了子宫,这一胎打了就再也不能生了,最后她决定要这个宝宝,没想到生下来是个男孩。”
专家:“寄血验子”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亟需规范
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儒亮认为,验血对胎儿性别进行判断属于医疗行为、专业判断,给孕妇采血的“黑中介”应以非法行医论处。在香港等地进行验血的境外医疗机构的做法既是违背伦理的,也是违法的。“寄血验子”带有隐私性,决定胎儿未来的生死去留,境外医疗机构应该有人权保护的意识。
除了真假难辨、维权无门之外,血样运输过程中也存在很大隐患。根据1998年施行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携带、邮寄、运输人类遗传资源出口、出境时,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凭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出口、出境证明予以放行。国(境)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收集、买卖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的,将没收其所持有的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