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11日6时55分,邓大姐在平静中停止了呼吸,她老人家走得十分安详。病榻前,我吻着邓大姐的额头,两行长泪顺着脸颊流下……
延伸阅读——没有直系亲属 邓颖超怎样立遗嘱?
因为没有直系亲属,邓颖超很早就于平时的言行中向赵炜交待她的身后事,从火化、洒骨灰一直到用什么骨灰盒,穿哪件衣服等等,几乎是面面俱到。但是,邓颖超肯定也认识到以自己的身份有些事情可能是以赵炜之力无法做到的,因此,她几度留下文字,对自己的后事做了详尽表述。以下是赵炜的记述:
自从周总理去世后,邓大姐开始考虑自己的身后问题。1978年7月1日,一大早,邓大姐就让我为她准备纸和笔,说要写点东西。邓大姐要写什么,我事先一点儿没听她说过,心里还有些纳闷。邓大姐可能从我的表情上看出疑惑,就说:“等会儿我写出来你就知道了。今天为了庆祝党的生日,我要给党中央写一封信,就是对自己后事的安排。”
这天,邓大姐写完了她的遗嘱初稿,主要讲了五点。几年后,在1982年6月17日,邓大姐又把这份遗嘱拿出来细看,然后认真地重抄了一遍,同时根据当时的情况又补充了两点。这份遗嘱曾于她去世后在报纸上公布,全文是这样写的:
中共中央:
我是1924年在天津成立共青团的第一批团员。1925年3月天津市党委决定我转党,成为中共正式党员。
人总是要死的。对于我死后的处理,恳切要求党中央批准我以下的要求:
1、遗体解剖后火化。